疫情未止,立法會議員謝偉俊倡政府改革強積金制度,讓僱員取回不多於強積金供款總額一半,以解失業人士之急,使用自己的錢救自己,且無必要就提早取回強積金供款設限太多。他認為政府只需簡單修例就可辦到,無藉口不做。

拎自己錢救自己

謝偉俊昨在電台節目中表示,政府往往指強積金是讓退休人士留在未來使用,但他認為部分市民現已難以過活,更遑論待六十五歲可提取供款法定年齡或以後。

他提出,若動用庫房儲備成立失業救援金,倒不如放寬強積金規定,讓失業人士取回部分強積金供款救急。鑑於強積金供款不時出現虧損,應讓水深火熱的市民有使用自己錢的選擇權,在困難時拿回若干比例的強積金供款金額,舉例可取回不多於強積金供款總額一半,他指現時每名僱員平均有十八萬元強積金供款,若取回一半有九萬元,更形容這是拎自己錢,自己救自己。

他認為,現行強積金制度下提早取回供款有太多條件,例如要以提早退休、移民,甚至「差不多要死」才能取回供款,這是沒有必要。他相信,政府只需要修改附屬法例,大約需一個月時間,就可以完成立法程序,並建議設立取供款限期,例如在三個月或半年內取回。

工聯會則繼續要求政府設立為期半年的失業援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