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局稱「單一聯繫窗口」是台灣單方面描述 批有議員誤導
10月03日
保安局強調,去年特區政府建議把《逃犯條例》及《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條例》作出修訂, 正是要處理這個法律漏洞的問題,因應社會反應,特區政府撤回修例建議,所以香港現時沒有法律容許特區處理與台方的法律協助。
保安局發言人強調,《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條例》並不適用於台灣。特區政府不可能違反法律,就陳同佳案向台方提供有關證據,這點特區政府已多次作出聲明。對於有議員明知香港沒有法律基礎向台方提供證據,但仍發表誤導性言論,令人以為政府可以這樣做,是不負責任。
保安局呼籲台方,真心履行最基本的法治,積極方便陳同佳赴台自首或投案。特區政府會在符合法律的情況下,提供協助陳同佳赴台的可行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