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港出獄至今快一年的台灣殺人案疑犯陳同佳,計畫本月內赴台自首,他委派的台灣代表律師今日將與台灣有關當局聯絡,商討赴台投案的安排。台灣陸委會昨重申,早於去年十月已跟香港警方相互建立聯繫窗口,不滿港府屢指沒有法律基礎互助,但又稱會為陳提供赴台投案的可行協助,存心拖延。港府及保安局昨晚再反駁,台方把單方面的請求,自我說成與港方共同成立所謂窗口,不符事實和混淆視聽,且台方對港府多次聲明聽而不聞,只作政治考量設限制,製造不必要事端,敦促台方實事求是,不要再政治炒作,應該積極方便陳赴台自首或投案。

協助陳同佳的聖公會教省秘書長管浩鳴昨重申,陳同佳到台灣投案的意願無問題,台灣代表律師確實收到陳同佳的指示,將於今日聯絡台方有關當局,商討陳赴台投案的安排。他暫不清楚台灣有關當局的處理方法,但相信事情將於本周變得明朗化。

管浩鳴又表示,自己無跟保安局聯絡,不清楚台港之間建立聯繫窗口之事宜,難作評論,期望公眾給時間予他們處理問題,亦希望雙方家庭事後能重新生活。管浩鳴亦指,不能代表陳同佳明言會否與案中死者潘曉穎的媽媽或傳媒會面。

對於保安局日前表示,港府現時沒有法律基礎處理與台方的法律協助,亦指香港警方沒有與台方相互建立所謂單一聯繫窗口,更不涉及任何證據的協助。台灣陸委會昨發表聲明,聲稱台港執法部門已於去年十月下旬,相互提供聯絡窗口,相關資訊亦經台方刑事局透過香港警方的管道通知陳同佳。陸委會表示,若陳確定要來台灣面對司法,可隨時透過有關窗口聯絡,重申相關事宜已準備就緒,一切依法辦理。

陸委會亦批評港府,屢次聲稱沒有法律基礎,但又稱會為陳同佳提供赴台投案的可行協助,實際上只是拖延近一年依然無所作為。會方強調,此案的關鍵在於陳同佳真實的投案意願,以及港府的責任感,再呼籲陳及港府拿回初心、具體行動,盡速與台方窗口聯繫。

保安局昨晚重申,陳同佳去年十月在港出獄後已表明自願到台灣自首,但台方當時因政治考量而設立限制,亦多次改變立場,包括對陳作入境管制,及後又改為禁止有關人士網上簽證等,令事件節外生枝,使人質疑台方是否真誠讓陳赴台自首或投案。港府亦指,港方並沒有與台方共同建立台方自稱的單一聯繫窗口,台方只是通知香港警方有關台方人員的聯絡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