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首同意任命賀知義為終院非常任法官 馬道立歡迎
10月05日
根據《香港終審法院條例》(第484章),現設有一份非常任香港法官名單及一份其他普通法適用地區法官名單。目前,共有4名非常任香港法官及13名非常任普通法法官。非常任法官的人數上限為30名。在聆訊及裁決上訴案件時,終審法院審判庭由5名法官組成,即終審法院首席法官、3名常任法官及1名非常任香港法官或1名非常任普通法法官。
司法機構表示,賀知義勳爵獲任命為香港終審法院法官後,其他普通法適用地區非常任法官數目會由目前的13名增加至14名,將提高處理終審法院工作的靈活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