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局回應指,過去特區政府多次強調,陳同佳在香港已服刑完畢並重獲自由,特區政府沒有法律授權干預陳同佳選擇以何種方式赴台自首。根據報道,陳同佳的律師會聯絡台灣當局提出陳赴台的安排,他選擇以什麼渠道聯繫或何時赴台,特區政府無權干預。

不過,保安局表示,有關方面在聯繫後如陳同佳獲台方明確通知被批准赴台(包括相關的簽證安排及預計赴台的日子等) ,港台兩地可透過警務合作渠道研究行程安排。特區政府一向以務實態度處理事件,期望讓陳同佳盡早赴台自首或投案,亦希望台方同樣以務實態度讓事件盡快得到解決。

台灣殺人案疑犯陳同佳在香港出獄後一年,協助陳同佳的聖公會教省秘書長管浩鳴表示,代表陳同佳的台灣律師已經收到陳的指示,今天就案件正式與台灣當局會面,商討陳同佳赴台投案安排。管浩鳴其後再表示,台灣律師回覆指希望能給他們幾天時間去處理同佳回台的安排,並指有進一步消息會再作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