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要求賦予深圳更多改革自主權 2025年完成試點改革
10月11日
方案指出,目標是深圳今年在營商環境優化、城市空間統籌利用等領域,推出一批重大改革措施;到2022年,形成一批可複製可推廣的重大制度成果;2025年在重要領域和關鍵環節改革取得標誌性成果,基本完成試點改革任務,為全國制度建設作出重要示範。
方案指出,支援建設粵港澳大灣區資料平台,研究論證設立資料交易市場,或依託現有交易場所,開展資料交易,開展資料生產要素統計核算試點。
方案又指出,支持深圳在資本市場建設上「先行先試」,推進創業板改革及試點註冊制;試點創新企業境內,發行股票或存托憑證。
另外,在人民銀行數字貨幣研究所深圳下屬機構的基礎上,成立金融科技創新平台,支援開展數碼人民幣內部封閉試點測試,推動數字人民幣的研發應用和國際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