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10官員名單】美國務院警告國際金融機構 勿與林鄭等人交易
10月15日
被點名的10名官員,包括特首林鄭月娥、行政長官辦公室主任和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成員兼秘書長陳國基、律政司司長鄭若驊、保安局局長李家超、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衞、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主任夏寶龍、中聯辦主任兼國家安全事務顧問駱惠寧、港澳辦副主任張曉明、駐港國安公署署長鄭雁雄、警務處處長鄧炳強。
而今次名單中,不包括於8月遭到美方制裁的警務處前處長盧偉聰。
美國國務院發言人表示,《香港自治法案》點名損害香港法治與高度自治的10名官員,早前亦已經依據總統特朗普的行政命令,凍結資產,制裁有關官員。
有關法案規範,美國國務卿在法案生效90天內須向國會提交報告,點名致使中國無法履行《中英聯合聲明》與《基本法》中對港承諾的外籍人士。在這之後60天內,財政部長也須點名知情卻仍與上述人士有大量資金往來的外國金融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