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三讀通過成文法修訂條例草案。條例將上訴庭部分司法覆核許可程序,由3名法官改由2名法官處理。

主席梁君彥為二讀辯論劃線,下午4時後邀請律政司司長鄭若驊發言回應,然後進行三讀表決。

立法會以38票贊成、18票反對三讀通過草案。日後高等法院上訴庭,處理上訴許可申請、批出司法覆核許可的上訴聆訊,由一般3名上訴庭法官改為2名法官處理,以加快處理包括免遣返聲請的司法覆核案。

建制派批評民主派不斷拉布及點算法定人數,民主派表示,要運用拖延策略阻止政府的「惡法」,包括有機會提交議會審議的容許港人「境外投票」等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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