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政府帳目委員會早前發表報告,稱對港協暨奧委會沿用多年的運動員遴選做法感不滿,又對足總的管治和運作有未符合規定做法和不足之處感震驚。港協暨奧委會正參考廉政公署意見,估計明年3月底前會完成檢討運動員的鄰選程序。

政務司司長張建宗今在立法會大會回應時指,為增加選拔運動員的透明度,港協暨奧委會正參考廉政公署所制訂的體育總會防貪錦囊及海外範例,盼檢討運動員的鄰選程序,當中包括覆檢程序及上訴,估計明年3月底前會完成檢討,之後會再公布經修訂的程序。

張建宗又指,當局已接納體育委員會及足球專責小組的建議,將會在2020至2021年度起為足總三個球季提供有時限的撥款,助推行「展望2025策略計劃」,撥款協議中會列出其表現目標及指標,但如足總的表現有重大落差,民政局或會考慮減少撥款或縮短撥款年期,務求在財務上令足總在改善上有更大的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