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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水埗警區人員今日下午約2時在區內展開巡查行動,發現有人在南昌街休憩處聚集,涉嫌違反《預防及控制疾病(禁止羣組聚集)規例》(第599G章)。人員遂向年齡介乎31至73歲的兩名本地男子及4名外籍男子發出定額罰款通知書。

警方提醒市民,根據《預防及控制疾病(禁止羣組聚集)規例》(第599G章)訂明,禁止於公眾地方進行多於4人的群組聚集,違者可被定額罰款2000元。警方呼籲市民顧己及人,嚴格遵守相關法例,減少社交接觸,以協助控制疫情及減低病毒在社區傳播的風險。深水埗警區將一如既往,在疫情期間在區內加強執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