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區政府昨宣布四名泛民議員即時喪失議員資格,港大法律學院講座教授陳文敏表示,人大有關決定猶如修改《基本法》,令《基本法》變得可有可無,認為香港越來越走向「以法治國」而非法治,法律解釋可以隨當權者政治目的及政治氣候轉變,不需要理會程序。

陳文敏出席電台節目時指,難以用法律挑戰人大常委決定,但4名被取消資格議員沒獲給予答辯機會,唯一空間只可以在程序上提出質疑。

他表示,參選及是否取消現任議員資格,牽涉不同程序及舉證責任,根據基本法第79條,現任議員要獲得在席3分2議員通過,才喪失資格,但人大常委會的決定,猶如不跟有關程序,由特區政府自行宣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