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期前未回覆查訊信 去年逾4.7萬人被DQ選民資格
03月24日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衞回覆議員陳恒鑌的質詢時指出,在2020年選民登記中,選民回覆查訊信的比率約為百分之51,與2019年的回覆率(百分之50)相約,可見2020年選民登記周期的查訊信回覆率沒有出現異常情況。至於2021年的選民登記周期現正進行中,選舉事務處正陸續發出查訊信,而選民回覆查訊信的法定限期為2021年5月2日,因此目前未有相關回覆數字。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指,選舉事務處是基於執行或跟進不同的查核措施後,向有懷疑的選民發出查訊信。有關查核結果顯示,被發現資料不準確的登記住址,主要是由於選民在搬遷後未有適時向選舉事務處更新其登記住址,以致有關選民沒有回覆向他們發出的查訊信。
當局指,一直透過不同方法提醒和協助被納入查訊程序的選民及時回覆查訊信,包括在選民登記運動中透過不同渠道廣泛宣傳有關訊息,例如政府電視宣傳片、電台宣傳聲帶、網站、網上報章、手機應用程式的電子廣告、海報、橫額等。此外,在發出查訊信後,選舉事務處會根據選民在登記時提供的所有聯絡方法(包括電話、短訊、電郵和傳真),積極聯絡被納入查訊程序的選民,提醒他們須在法定限期前回覆查訊信。
當局指,如選舉事務處得知有關選民受疫情或其他相關事項影響,未能及時回港處理其選民登記事宜,選舉事務處亦會盡量作適當安排。如果選民未有在法定限期内回覆查訊信而被納入取消登記名單,選舉事務處會再行向該些選民發出信封上蓋有「須立刻處理 與投票權攸關」的提示信,並再次根據所知聯絡方法,盡量聯絡有關選民,提醒他們應在法定限期或之前回覆或提出申索,以便審裁官考慮批准保留其選民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