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潛逃台灣】家人仍未確認李宇軒還柙情況 懲教署稱按在囚人士意願透露羈押地點
03月25日
「12港人關注組」下午發文指,香港警方於日前確認,已由內地接收8名於內地服刑完畢的香港人。其中6人於警署內拒絕家人安排的律師,以致他們的案件只能在沒有律師代表下提訊,家人亦未能事先知道提訊情況。帖文續指,家人其後確認8人中的7人已被送往荔枝角及壁屋,惟至今未能確認李宇軒的下落,他亦已拒絕家人安排的律師,並指當李宇軒的家人向懲教署及警方查詢時,懲教署表示無此人,而警察則表示不清楚其位置,家人亦沒有收到任何懲教署轄下院所通知李宇軒的情況及還柙安排。帖文又指,由於李宇軒在4天前已被港府接收,但至今仍無政府人員主動聯絡家人,家人甚為擔憂,並指希望保安局向家人確認李宇軒位置,以及他的還柙安排,以便家人可盡早處理他在還柙期間的福利事宜。
懲教署就事件回覆傳媒查詢時表示,對於所有新收納的在囚人士,署方會按程序詢問他們,是否需要協助通知親友他們所在的羈押地點,如果在囚人士拒絕向任何人透露羈押地點,署方會按有關意願處理,該在囚人士可隨後提出相關通知安排,或自己透過信件知會親友。
李宇軒在內地服畢刑期後,日前被遣送回港,其後被警方國家安全處落案起訴3項控罪,包括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串謀協助罪犯罪及無牌管有彈藥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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