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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今日公布,擴展「回港易」計畫,由廣東省及澳門擴展至內地其他省市。由4月29日(星期四)起,身處內地其他省市的香港居民,只要符合「回港易」計畫下的所有指明條件,包括在回港前的14天(不包括該人士在內地或澳門根據當地的要求而須完成的強制檢疫期)不曾到過香港、內地或澳門以外的其他地區,以及任何位於內地屬「中風險」或「高風險」的地區,回港時可免去須接受14天強制檢疫的安排。

為確保香港居民能按「回港易」計畫逐步有序回港,避免機場和陸路口岸過於擁擠,增加公共衛生風險,擴展的「回港易」計畫仍會實施配額制度:機場的名額為每天1000個;而經陸路由深圳灣口岸及港珠澳大橋香港口岸入境香港的名額則維持不變,分別為深圳灣口岸每天3000個,港珠澳大橋香港口岸則為每天2000個。

無論是選擇經機場或陸路口岸回港的香港居民,均需先透過「回港易」計畫的網上系統預約名額,並須按預約的指明日期和口岸入境香港。

「回港易」計畫的網上預約系統將於4月27日零時起,開放予擬經機場從內地回港的香港居民進行預約。有關「回港易」計畫的詳情,可瀏覽「2019冠狀病毒病專題網站」(網址:return2hk.gov.hk回港易.政府.香港)。市民亦可致電回港易計畫熱線3142 2330查詢。

經機場及陸路口岸回港的具體安排分別如下:

經機場回港的安排
擬乘坐飛機從內地回港的18歲以上香港居民,可由四月二十七日零時起,透過「回港易」計畫網上預約系統,申請四月二十九日至五月十六日兩星期內的預約名額。成功取得名額並符合其他指明條件的香港居民,最早可乘搭四月二十九日從內地抵港的航班,並獲豁免14天強制檢疫安排。網上預約系統開放後,會全時間運作,並會逢每星期三的零時起,開放下兩個星期的14天時段的名額供市民預約。申請人亦可最多為三名同行的香港居民提出申請,惟18歲以下的香港居民需經其屬香港居民的家長或監護人預約,並提供香港身分證或其他身分證明文件號碼。名額以先到先得形式分配。

政府發言人提醒,取得經機場回港預約名額的香港居民,必須在抵達香港當天或當天之前三天之內,到內地一間獲國家衞生健康委員會(國家衞健委)認可的核酸檢測機構進行2019冠狀病毒病反轉錄聚合酶連鎖反應核酸檢測,並取得有效的陰性結果證明的紙本報告正本。獲國家衞健委認可的核酸檢測機構的有關資料,可於微信小程序「國務院客戶端」中的「核酸檢測機構查詢」功能找到。

持預約名額的香港居民在登機前,應先透過香港衞生署電子健康申報系統填妥並遞交電子健康申報表,包括申報相關外遊紀錄及是否已符合「回港易」指明條件。如果有關香港居民符合相關的指明條件,會取得「回港易」綠色二維碼;否則二維碼會顯示為粉紅色,表示回港後,仍可能須接受14天強制檢疫安排。

經機場抵港的「回港易」指明條件包括已取得預約名額;抵港當天或之前14天沒有在香港、內地或澳門外地區逗留(在內地或澳門根據當地的要求而須完成的檢疫期不計算在內);以及上述抵港前進行的核酸檢測陰性結果。有關香港居民需向登機櫃位的航空公司職員出示相關證明文件,包括核酸檢測陰性結果證明的紙本報告正本,以及微信小程序中的屏幕截圖,證明有關檢測機構是國家衞健委所認可。

抵港後,持預約名額的香港居民除須出示身分證明文件、「回港易」綠色二維碼和其他以上提及的報告及屏幕截圖外,亦需按機場人員的指示及安排,在機場內的衞生署臨時樣本採集中心進行2019冠狀病毒病檢測及在「回港易」專屬等候區等待檢測結果。如檢測結果呈陰性,便可前往辦理入境手續,並獲豁免14天強制檢疫的安排,但需繼續在到達香港後的第12天接受強制檢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