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塘警區雜項調查隊昨晚10時展開代號「勇爵」(BRAVEDUKE)反罪惡行動,突擊搜查觀塘區內多間派對房間,發現一間位於觀塘道472至484號的派對房間懷疑正在違規營業,涉嫌違反《預防及控制疾病(規定及指示)(業務及處所)規例》(第599F章)。

行動中,7名男子及5名女子,年齡介乎19至22歲,涉嫌違反《預防及控制疾病(禁止群組聚集)條例》(第599G章),人員遂向他們發出定額罰款告票。另外,由於他們均未能出示安心出行紀錄及未有接種新冠病毒疫苗,人員遂向他們發出口頭警告。警方將於調查後拘捕相關單位的負責人。

《預防及控制疾病(規定及指示)(業務及處所)規例》(第599F章)訂明,派對房間進行營業,顧客及員工必需完成接種第一劑新冠疫苗。另外,處所負責人亦應確保顧客在進入處所時,用手機應用程式掃瞄安心出行二維碼。在疫情嚴峻時期,警方呼籲市民顧己及人,嚴格遵守《預防及控制疾病條例》,以協助控制疫情及減低病毒在社區傳播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