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停刊】創辦人黎智英官司纏身 涉違國安法最高可囚終身
06月22日
●「818」、「831」及「10.1」案
黎智英與多名民主派人士參與非法遊行,合共被判囚20個月,他已就兩宗非法遊行提出上訴。其中黎智英前年10月1日,與9名民主派人士在民陣申請遊行遭反對後,帶領群眾由銅鑼灣遊行至中環,承認煽惑他人參與及組織未經批准集結等罪,黎被判囚14個月。
●國安法案
黎智英被控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串謀作出一項或一連串傾向並妨礙司法公正的作為等3罪,一經定罪,最高可判處終身監禁。案件7月27日於西九龍法院再訊,以進行交付高院審訊的程序。
控罪指去年7月1日至12月1日,黎在香港請求外國或境外機構、組織、人員實施對香港或中國進行制裁、封鎖或採取其他敵對行動,違反港版國安法第29(4)條,證據包括黎在《蘋果日報》的評論文章和網上訪談、接受美國傳媒訪問的言論、Twitter發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