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歲男子否認阻差辦公 警員指聞警車響號被告不聽警告繼續跑
07月21日
被告蔡俊賢(22歲)被控於2020年5月27日在㕵角奶路臣街與花園街交界阻撓警員18077謝志英,阻撓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他另被控一項盜竊罪,涉於同月偷竊屬於另一人的一張東亞銀行信用卡。
警員謝志英供稱,他於事發地點向被告發出警告但不獲理會,他遂與隊員上前追截,最終在奶路臣街The Forest 商場截停被告。謝指被告當時是獨自奔跑,身穿白衣黑褲,身上有一個深色花紋背囊。
謝續指,被告在被截停後便自行坐在馬路上,謝命令其:「企起身,唔好坐係到」,不獲理會。謝其後因現場環境不安全而要求支援,並警告:「身分證!唔係就拉你阻差辦!」,惟被告依舊沒有回應,謝便以阻差辦公的罪名拘捕被告。
辯方隨後指出,被告當日身上的背囊並非屬於被告,因為背囊內有一張女性的身分證,且警方事後有通知了該女子到警署取回身份證。而被告的身分證則在背囊內的一個黑色袋中,謝僅言記得背囊內有一名女子的身分證,亦不清楚被告當日是否與一名女子一起跑。辯方另指,被告被帶上警車後,有警員問被告:「跑乜X野?」、「你食過幾幾多天使」、「出嚟一次有幾多錢收?」,謝表示沒有聽見。
及後到達警署,又有警員問被告:「識唔識邊個卡樂B?」被告回覆:「我識嘅都」,警員又說:「人做古惑仔,你做古惑仔,做到你咁笨」、「以前我都成日同卡樂B飲茶。」謝亦稱沒有印象。
法庭記者:劉安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