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音像聯盟有限公司(簡稱:HKRIA)昨入稟高等法院,指新城電台合約到期後沒有續約,在2021年1月1日起所播放的音樂均涉侵犯版權,要求法庭下令新城電台提供播放侵權音樂的標題、時間、日期、長度、次數,並禁制新城電台作出任何播放侵犯版權音樂的行為,要求新城電台作出賠償。

原告為香港音像聯盟有限公司(Hong Kong Recording Industry Alliance Limited), 被告為新城廣播有限公司(Metro Broadcast Corporation Limited)。

根據新城電台的官方網站上公布,「鑑於音樂版權關係,由2021年1月1日起新城知訊台所有節目將不會提供2020年12月31日或之前的節目重溫服務。不便之處,敬請見諒」、「鑑於音樂版權關係,由2021年1月1日起新城財經台將不會提供2020年12月31日或之前的部分節目重溫服務。不便之處,敬請見諒」等。

法庭記者:劉曉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