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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宗港區國安法案件的24歲被告唐英傑,被裁定煽動他人分裂國家及恐怖活動兩罪罪成,被判囚9年。內地《環球時報》發表社評,指香港國安法的生命力在於執行,並指審判結果表明,香港國安法是有效。無論違法者曾經如何肆無忌憚,正義終不會缺席。

社評表示,西方一些勢力拼命宣揚在其本國都不可能成立的「暴恐有理」、「襲警無罪」邏輯,妄圖顛倒黑白,赤裸裸暴露其藐視正義的真面目,批評相關人士不甘心看到香港維護國家安全「不設防」的歷史終結,不甘心看到其鼓動港版「顏色革命」的圖謀失敗。

社評續指,恐怖主義就是恐怖主義,逾越人類文明底線的行徑在世界上任何地方都不能縱容,這是大是大非問題。社評亦指,香港依法懲治亂港禍港分子是公道正義的行動,西方一些勢力站在正義的對立面,喋喋不休地在涉港問題上說三道四、指手畫腳,正義之士只能對此嗤之以鼻。社評認為,既有反外國制裁法,亦有香港國安法,將這套「組合拳」打起來,就是對香港民眾切身利益的堅決有力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