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管局要求機場特定群組員工 須打完兩劑新冠疫苗
08月20日
根據新規定,特定群組包括處理高風險貨物、或無可避免地需與抵港、轉機或過境旅客及機組人員有近距離接觸,即在1.5米範圍內沒有隔板或屏障分隔兩者的員工,例如航空公司及地勤代理員工、停機坪協調員、機艙航膳協調員、貨運裝卸員,以及機艙及洗手間清潔員等。包括航空公司在內的機場營運商,只能安排已接種疫苗的員工進行相關工作。
有關措施將會分兩階段實施,第一階段自9月1日起,特定群組員工必須最少完成接種一劑疫苗。已接種一劑或已完成接種疫苗的員工,須每7天進行一次檢測。
第二階段則會從9月30日起,所有特定群組員工必須完成接種兩劑疫苗,並須每7天進行一次檢測。
機管局表示,局方從 8 月 1 日起,已要求所有進入機場禁區的機場員工,必須已接種完兩劑疫苗,或出示陰性檢測結果證明。惟因應最近一宗涉及一名航空公司貴賓室員工感染,新規定將進一步加强相關措施。機管局續指,截至目前為止,逾80%機場特定群組員工已接種第一劑新冠疫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