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大學生發生婚前性行為受處分惹熱議 部分學校禁異性留宿
09月16日
內地傳媒調查發現,網傳大連理工大學的研究生手冊,內容隨著年代變化有刪減,但核心內容不變。在2006年的版本中,手冊內對於「未婚性行為」和「學習期間非法同居」,採用了「非法同居、道德敗壞、生活作風越軌者」的措詞;2016年發布的最新版本中,簡化為「學習期間發生未婚性行為者,給予記過以上處分」。
其他院校亦有類似的規定,其中浙江大學規定「學生發生非婚性行為,給予記過或者留校察看處分」;華中師範大學則指,「在寢室留宿異性、在異性寢室留宿、在校內外與異性非法同居,給予記過及以上處分,情節嚴重者,開除學籍」;武漢理工大學訂明,「在學生宿舍男女同床者,或留宿異性宿舍,留校察看處分」。
據內地傳媒報道,2003年重慶某高校一名女生因腹痛到校醫院就診,發現懷孕後,隨即被校方開除。女生事後入稟法院,控告校方侵犯個人隱私權,但遭法院駁回訴訟請求。
不少網民批評上述校規「守舊」,過度干涉學生的私生活。內地一名專家則認為,未婚成年人發生性關係是個人權利,但學生應遵守學校規定,學校制定處分條例為應對「產生負面影響的事件」。專家指,現時內地未有法律並無禁止未婚成年人的性行為,若學生發生性行為後到處張揚,或在宿舍、公共場所發生性行為等產生了負面影響,校方理應處罰。他又呼籲社會須尊重校方自行制訂校規的權力,也尊重大學生自主選擇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