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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司警與本港警方聯合採取聯合打擊電話詐騙行動,共拘捕3名本港男女,涉嫌與澳門6宗電話騙案有關,其中澳門司警拘捕一名香港女大學生,涉嫌打印「逮捕令」及提供銀行帳戶洗錢,有人辯稱亦是詐騙受害者,但司警發現有人疑收取騙徒一萬多元「車馬費」。案件仍待偵辦。

該名涉案女大學生姓余,21歲,香港人;被控巨額詐騙及洗黑錢等移送檢察院偵辦。

案情指,一名當地婦人向澳門司警報案稱去年9月29日收到一名聲稱「銀行職員」來電,詢問事主是否在北京朝陽區刷卡消費18000元人民幣,事主否認但電話轉接至「朝陽區公安局」,由「警員、隊長及檢察官」訛稱事主涉及內地一宗非法集資及清洗黑錢案件,對她連番追問。

未幾,有「澳門廉署女職員」向事主送出「逮捕令」,上面列明詳細犯案經過,加上騙徒發來「公安證」及偵察現場相片,讓事主以為真,按指示購買新電話下載「安全防護」應用程式,並將個人所有銀行帳戶資料及密碼輸入,隨後一直等候「調查結果」。但事件一直沒有下文,直至事主與家人、朋友談及此事才懷疑被騙,向銀行查詢發現帳戶內1,379萬港元被轉走,隨即報警。

司警將被捕女大學生帶返其住處搜查。
司警將被捕女大學生帶返其住處搜查。

司警跟進調查,並成功「緊急止付」其中6萬多元騙款,並通報香港警方協助緝捕涉案人。本港香港警方拘捕聯兩名68歲及27歲男子,涉嫌接收騙款;澳門司警亦在周三(19日)下午,在關閘附近截獲余女,在其租住氹仔單位檢獲作案用的電腦及銀行帳戶等,有人辯稱亦是「公檢法」受害者,由於無力繳交罰款,於是協助「警官」打印「逮捕令」,再交由「澳門廉署女職員」,並提供帳戶收取「警官」發還給各受害者的「賠償金」,每次可獲數百至千多元不等,共約13000港元「車馬費」。

被捕女大學生涉嫌協向受害人印發「逮捕令」
被捕女大學生涉嫌協向受害人印發「逮捕令」

司警深入調查發現,外地騙徒將女事主6個本地帳戶內現金轉走,轉至余女開設5個本地帳戶內,再分25筆轉帳至同夥的四個香港帳戶內,深入調查發現該詐騙集團涉本澳另外5宗案件,騙款共87萬港元,連同上述案件騙款折合逾1480萬澳門元。司警仍追查涉案人士及騙款去向,案件移送檢查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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