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下市民習慣「留家消費」,一些社交媒體售貨專頁快閃湧現,利用消費者「執平貨」、「唔買走寳」等心態進行促銷,即使貨物貨不對辦,消費者亦投訴無門。
張先生看見一則銷售德國相機網上帖文,遂按下連結轉至銷售網頁,網頁展示德國牌子2,000萬像素相機圖片,標榜清倉貨最後256部,售價498元。張先生信以為真,遂按下「立即購買」並依照指示輸入個人資料,貨到付款。數天後張先生接獲收貨短訊,速遞員抵達時,張先生曾要求先開箱驗貨,惟速遞員拒絕,指示他簽收及付款便離開。張先生拆開貨件後,發現該相機既沒有任何商標,又沒有包裝盒、說明書及保養卡,是一件不知名貨品。
張先生立即攜同貨品前往就近B速遞公司分店,他強烈要求B速遞公司不要將代收貨款交予發貨商,當時職員只答應將貨件退回運貨單上之屯門工廈發貨地址。張先生曾自行按發貨地址查找發貨商,惜大廈管理處表示沒有他所找的發貨商,由於速遞公司一直沒有具體回覆,張先生決定向消費者委員會求助。
B速遞公司書面回覆消委會,稱資料顯示張先生之退貨件已送達該屯門工廈地址,同時澄清該地址並非B速遞公司貨倉。B速遞公司指作為物流公司,不會處理涉及客戶與原寄件方公司的交易問題,案中貨不對辦問題與速遞公司無關,建議客戶與原寄方公司跟進。消委會曾根據訂購相機網頁內一個電郵地址發送個案資料及速遞公司回覆,惜毫無回音,張先生亦明白此情況難以再作跟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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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委會|網上帖文促銷相機惟貨不對辦 速遞公司不負責消費者投訴無門
0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