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水埗警區特別職務隊昨日(28日)黃昏在區內展開反非法賭博行動,突擊搜查界限街一單位,搗破一個以註冊體育會名義註冊的懷疑非法賭檔,相信不法之徒利用體育會作掩飾。 

行動中,警方拘捕一名33歲姓江男子,涉嫌「經營賭博場所」;另外,單位內3男5女,年齡介乎48至81歲,涉嫌「在賭博場所內賭博」被捕。與此同時,所有被捕人亦同時涉嫌違反《預防及控制疾病(禁止聚集)規例》(第599G章),分別被警方提出檢控或發出定額罰款通知書。

此外,其中一名60歲姓鍾女子,亦涉嫌故意阻撓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被捕。所有被捕人已獲准保釋,部分人需於8月下旬向警方報到。行動中,人員檢獲一批賭具及賭款。場內衞生情況欠佳並對附近居民造成極大滋擾。

根據香港法例第148章《賭博條例》,任何人經營或協助經營非法賭場,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罰款500萬元及監禁7年。而任何人士在賭場內賭博,亦屬違法,首次定罪,可被判處罰款3萬元及監禁9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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