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廣州南沙工作的港澳居民,明年起可申報稅務優惠,相關政策申報指南即將出台。

國務院今年6月出台《廣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粵港澳全面合作總體方案》,明確在南沙工作港澳居民個稅稅負超過港澳稅負的部分予以免徵。南沙財稅部門近日編制了《2022年度廣州市南沙區港澳居民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申報指南(徵求意見稿)》,當中提到南沙工作的港澳居民明年起可提出申請。

 《申報指南(徵求意見稿)》提到辦理時間、適用對象、辦理所需資料、辦理程序、諮詢渠道等內容,當中列明,個稅優惠政策適用對象為在南沙區工作、取得來源於南沙所得的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包括永久性居民和非永久性居民。

符合條件的港澳居民可在辦理個人所得稅年度匯算清繳時享受優惠政策,包括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4項綜合所得、經營所得以及經地方政府認定的人才補貼性所得。 

港澳居民可自行透過線上線下平台,或郵寄提供誠信條件的承諾書、港澳居民身份證明、在南沙工作的證明、內地銀行賬戶訊息、扣除項目和免稅項目材料等相關資料。若是通過任職受僱單位代為辦理,或委託涉稅專業服務機構或其他單位及個人辦理,則需要額外提供授權委託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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