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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浦東新區檢察院2023年1月依法提起公訴,被告人姜某某因犯猥褻兒童罪,被判有期徒刑10年9個月,剝奪政治權利一年。同時,法院採納檢察機關意見,對被告人宣告終身從業禁止。

澎湃新聞報道,浦東新區檢察院表示,經查,被告人姜某某擔任某培訓機構聘任的鋼琴專業教師期間,受多位家長聘請至家中授課,在為被害人授課時,對多名女童進行猥褻行為。浦東新區檢察院依法審查後,認為姜某某作為對未成年人負有教育職責的人員,卻利用教授未成年人的機會進行猥褻犯罪,其行為影響惡劣,應予嚴懲。

鋼琴教師猥褻多名女童被判終身禁止從業:

 

上海鋼琴教師猥褻多名女童,被判終身從業禁止。 浦東新區檢察院微博圖
上海鋼琴教師猥褻多名女童,被判終身從業禁止。 浦東新區檢察院微博圖
浦東新區檢察院早前起訴一名被告人,涉猥褻兒童罪。 浦東新區檢察院微博資料圖片
浦東新區檢察院早前起訴一名被告人,涉猥褻兒童罪。 浦東新區檢察院微博資料圖片

2022年11月,浦東新區檢察院對其提出起訴。為預防其再次犯罪以及凈化教育培訓行業環境,檢察官從保護未成年人角度出發,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十七條之一,《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第六十二條的規定,建議禁止其從事和未成年人密切相關的職業。

2022年11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會同最高人民檢察院、教育部發布的《關於落實從業禁止制度的意見》(以下稱《意見》)規定:人民檢察院應當對從業禁止和禁止令執行落實情況進行監督;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發現有關單位未履行犯罪記錄查詢制度、從業禁止制度的,應當向該單位提出建議。

浦東新區檢察院指,為更好保護未成年人的權益,做好溯源治理,預防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再次發生,決定向姜某某所在培訓機構制發《檢察建議書》,建議涉案機構深入開展法治教育,尤其是預防性侵害相關法律法規政策的學習;對全體教職員工進行犯罪記錄查詢,對新入員工進行入職查詢,通過犯罪記錄查詢和入職查詢,將有性犯罪記錄或者劣跡的人員排除在外,防範有前科劣跡人員對未成年人再度實施加害;建議該機構嚴格落實強制報告制度,一旦發現未成年人在培訓機構內遭受或者疑似遭受不法侵害,應立即與監護人溝通聯系,履行告知和提醒義務,並立即報案,做到發現一起、報告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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