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的各項住宅物業需求管理措施「辣招」維持不變。

去年購置住宅物業人士當中,超過九成屬首次置業。考慮到買賣或轉讓住宅及非住宅物業須繳付的從價印花稅(第二標準稅率)的稅階,自2010年都未有調整,決定對此作出調整,主要目的是減輕一般家庭首次置業的負擔,特別是中小單位,詳情可參考預算案補編。有關調整將按今日在憲報刊發的《公共收入保障令》即日生效,預計這項措施將會令3.7萬名買家受惠,政府每年因而少收約19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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