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歲無業女於社交媒體訛稱放售Blackpink演唱會門票,誘騙5名事主支付現金後,再給予虛假的演唱會門票二維碼,涉款逾7萬元。涉案無業女今(14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等共5罪。案件押後至3月28日判刑,以待索取背景、更生中心及教導所報告,期間被告還押。

被告徐曼洁(20歲)、報稱無業,今承認4項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及1項以欺騙手段企圖取得財產罪。

官:品學兼優的被告變成大騙子 禁閉式刑罰是唯一選項

案情指,5名事主在小紅書、Carousell看見被告放售BLACKPINK演唱會門票,及後分別聯絡被告提出交易。其中1名事主向被告購買4張門票、涉款共2萬元,被告又要求必須現金交易。兩人於今年1月14日交易,事主收到4張門票後,發現門票序號全部相同,被告則聲稱她只是替朋友交收。事主隨即報警,被告當場被捕。

另有1名事主只購買了1張4,900元的門票,她在1月15日到亞博館看演唱會時,始發現門票失效,她亦報警求助。

被告被捕後,在首次警誡錄影會面中,聲稱只是替朋友交收門票,朋友提供電話供她聯絡買家及儲存電子門票,而被搜出的46,800元是早前在深水埗交收門票所得。惟被告在第2次錄影會面時作出招認,稱「朋友」一事只是捏造,而她在同年1月13日看完演唱會後,把電子門票改圖及在網上兜售。

辯方一度求情,希望法庭考慮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惟裁判官指品學兼優的被告變成大騙子,而案情嚴重,禁閉式刑罰是唯一選項,故拒絕辯方提議,並下令被告向事主賠償約4.8萬元

控罪指,被告於今年1月14日在深水埗港鐵站A出口恒生銀行外以欺騙手段,即銷售兩張假演唱會門票 , 不誠實地取得男子司徒宇鋒的9,800港元;及同日在深水埗福榮街33號外,以銷售4張假演唱會門票,不誠實地取得男子馮俊傑的19,000港元;於同月12日在天水圍港鐵站B出口,以銷售4張假演唱會門票 , 不誠實地取得女子郭碧紅的19,600港元;及以銷售4張假演唱會門票 , 企圖不誠實地取得女子陳彥的20,000港元

本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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