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立法會今日(18日)審議通過《維護國家安全法》修改法案,明日起生效。國務院港澳辦表示,今次是澳門特區健全維護國家安全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一項重要舉措,對於全面準確貫徹一國兩制方針,更好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保持澳門長期繁榮穩定,保障廣大澳門居民根本利益具有重要意義。
國務院港澳辦發文。
發言人指出,澳門特區因應維護國家安全新形勢的需要,按照總體國家安全觀要求,順利完成《維護國家安全法》修訂,完善了維護國家安全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進一步落實維護國家安全的制度根基,充分展現澳門政權機關和社會各界堅決維護國家安全的責任意識和擔當精神,值得充分肯定。
發言人指當前國際環境日趨錯綜複雜,香港、澳門特區維護國家安全面臨新的挑戰,只有增強憂患意識,堅持底線思維,做到居安思危、未雨綢繆,不斷築牢制度機制防線,才能經受住風險考驗,確保一國兩制實踐行穩致遠。
中央駐澳門聯絡辦公室表示,在維護國家安全方面,只有一國之責,沒有兩制之分。澳門特區政府因應內外安全形勢變化,修改完善《維護國家安全法》,有效履行了維護國家安全的憲制責任和主體責任。修改後的《維護國家安全法》符合一國兩制方針,符合憲法和澳門基本法的規定,符合落實總體國家安全觀的要求。法案獲得通過,有利於進一步完善特區維護國家安全法律制度機制,有利於進一步預防和懲處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活動,有利於進一步保障澳門居民權利自由和澳門特別行政區良好營商環境,對於切實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保持澳門長期繁榮穩定具有重大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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