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駐港特派員公署發言人今日(4日)發聲明,批評美國國務院發言人、國會有關機構、美國駐港總領館、英國外交大臣等國政客發表涉港謬論,批評香港警方通緝任建峰等8名違反國安法外逃分子,並公然詆毀香港國安法,干預特區法治和正常執法,對此表示強烈不滿和堅決反對。
保安局:個別國家言論不尊重法治、其心可誅
發言人指出,任建峰等人長期從事反中亂港活動,煽動甚至妄圖用武力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勾結外部勢力賣港求榮,為謀一己政治私利。香港警方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原則,通過保護性管轄條款對海外反中亂港首惡分子正當執法,符合國際法及國際通行慣例。
發言人指出,一些外國政客對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正當執法橫加指責,卻對自身國家安全立法密不透風、濫用國安概念的事實裝聾作啞。他們對香港國安法根據國際通例規定「保護性管轄」妄加置喙,卻對本國濫施「長臂管轄」和非法單邊制裁打壓異己的做法諱莫如深,只會更加暴露出他們褻瀆法治的偽善與雙標。
發言人強調,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是一國兩制方針最高原則,絕不容許任何外部勢力插手干預。
保安局同日亦發表聲明,強烈反對和譴責有國家肆意對警務處國家安全處依法通緝在逃人的行動作出無理抨擊。發言人指,國安處行動合情、合理、合法。「危害國家安全是嚴重的罪行,沒有國家會對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袖手旁觀。公開因涉嫌犯下嚴重罪行而被通緝的逃犯資料,並要求市民大眾協助緝拿逃犯歸案,是香港警察和其他執法部門常見的做法,亦符合國際慣例。」
發言人續指:「很多國家,包括英國、美國和澳洲自身的國家安全法律也具備域外效力。《香港國安法》的域外效力符合國際法的『保護管轄』原則和國際慣例。有國家無視其維護國家安全法律亦有域外效力,一次又一次肆意對《香港國安法》的域外效力及警方的行動作出無理批評及肆意抹黑,顯然是帶有雙重標準的典型操作。」
發言人補充:「任何國家都不應該包庇犯罪分子。被通緝的人竄逃外地後涉嫌繼續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屢見不鮮,令人髮指。有關國家嘗試以不同藉口為此等人開脫,完全不尊重法治,其心可誅,其行可鄙。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會把握任何機會依法將逃犯緝拿歸案,不容許他們消遙法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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