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初選案續審,被告鄒家成今午(7日)於西九龍法院澄清「35+」並不等同初選,認為前者屬組織者議席目標,並非自己目標,而初選意義在選出最多具備抗爭意志的代議士,並非達成「35+」的手段。鄒家成交代3位〈墨落無悔〉聲明發起人都不相信「35+」,而是預期「35-」,故聲明並非以「35+」為前提,旨在確保抗爭陣營參選人有最基本的抗爭意志。

大律師陳世傑主問下,鄒家成同意作為立法會議員的職責在追求「五大訴求」,「五大訴求」為是否否決財政預算案的首要考慮,有責任關注財案內是否含「五大訴求」相關內容,〈墨落無悔〉聲明並沒有主張無差別否決財案,亦對聯署人沒有任何約束力。

被問到聲明是否協助初選,鄒家成澄清「35+」並不等同初選,初選是「35+」計劃一部分,「35+」代表組織者議席目標,而非自己目標,無論議席目標為何都無改初選意義在選出最多具備抗爭意志的代議士,而非達成「35+」的手段。鄒家成強調「35+」目的主要在議會過半,而聲明目的則在確保抗爭陣營參選人有最基本的抗爭意志,澄清聲明並非以「35+」為前提。《香港國安法》指定法官陳仲衡追問聲明第二點與「35+」非常相關,鄒家成否認指概念雖然來自「35+」計劃,惟不認為兩者有直接或很大關係,第二點只關乎棄選機制,棄選機制屬初選基本邏輯,確保出線者勝算,參選人參與棄選機制不等於會取得「35+」。

被問到「35+」或「35-」有何分別時,鄒家成回應僅為議席數目分別,3位聲明發起人都不相信「35+」,而是預期「35-」,「喺呢個前提下選出最多具備抗爭意志的代議士先係合情合理,亦都係實際可行」,所以要用〈墨落無悔〉聲明等方法將參選人政治理念帶到選民面前競爭,展現抗爭意志。法官李運騰指,然而幾乎所有初選參選人都有聯署,鄒家成回應稱聲明亦為初選時爭議之一,自己雖然提供聲明,但實際上對其他人聯署的動機和用途一無所知。

被問到協調會議中有否任何人表明「35+」不可能或直指戴耀廷「簡單天真」?鄒家成否認,惟認為共3類人表面上主張「35+」有可能並採取積極態度。鄒家成列舉第一類為「販賣假希望嘅政棍」,明知不可能達成「35+」卻不斷宣揚,「好似35+之後民主會即刻降臨噉」,參選時曾於傳單及街站說明。鄒家成續指,第二類人相信「35+」真有可能,「帶住一絲希望睇下攞唔攞到35+嘅機會,帶一點天真嘅理想主義者」。至於第三類人則為「有一啲政治勇氣同政治承擔嘅人,佢哋係覺得『35+』冇可能,但佢哋都會盡力完成呢個任務,目的係話畀全世界知道:無論我哋點努力都好,當權者都唔會畀我哋攞到『35+』,即係撕破假象嘅政治主張」。法官李運騰追問下,鄒家成交代上述3類屬表面上支持「35+」,採取較積極態度的人,而自己不屬其中一員。

3名聲明發起人約於6月17日接受網媒專訪,鄒家成提到事前沒有商討準備,訪問中各說各話,惟自己不會不同意另外2人發言。訪問中鄒家成指「唔可以畀泛民主派單方面去撕毀約章」,今解釋當時指傳統民主派,因為曾聽聞指有不少傳統民主派先後約見戴耀廷,分析最終6月9日不簽文件做法來自傳統民主派意思。訪問中曾提到「夾你」一事,鄒家成解釋當時正回應部份傳統民主派包括岑子杰批評聲明「夾緊人」。

鄒家成又解釋「攬炒」為一種側重自我犧牲的態度,初選有2種具體表現延續「攬炒」精神,分別是議會內寸土必爭,以及盡力在議會阻止惡法不惜自我犧牲的態度,可能會招致被DQ或追討薪津都要令行政機關付出代價,受到制衡,無法推動惡法。鄒家成以勞方以罷工向資方爭取改善工作環境作喻,「罷工本身就係攬炒,有權勢者打壓冇權勢者,有反抗就形成攬炒。攬炒目的在拉近雙方嘅政治勢力,為和談帶來可能」。然而鄒家成澄清自己直到被控後才看到戴耀廷文章〈真攬炒十步〉。

法庭記者:陳子豪

---

《星島頭條》APP經已推出最新版本,請立即更新,瀏覽更精彩內容:https://bit.ly/3yLrgY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