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近日印發《河套深港科技創新合作區深圳園區發展規劃》(以下簡稱《規劃》),要求高質量、高標準、高水平推進河套深港科技創新合作區深圳園區建設,積極主動與香港園區協同發展、優勢互補,打造粵港澳大灣區國際科技創新中心重要極點,努力成為粵港澳大灣區高質量發展的重要引擎。
《規劃》明確,到2025年,基本建立高效的深港科技創新協同機制,深港科技創新開放合作取得積極成效;皇崗口岸整體完成重建,跨境基礎設施互聯互通,實現運轉高效的通關查驗模式創新;深圳園區監管模式運作成熟,與香港園區基本實現要素流動暢通、創新鏈條融通、人員交流順通;建立與香港及國際全面對接的科研管理制度,集聚一批香港及國際優勢學科重點實驗室集群和卓越研究中心、頂尖企業研發中心,與香港科技合作取得一批重大成果。到2035年,與香港園區協同創新的格局全面形成,科技創新國際化程度居於全球領先地位,創新要素跨境自由有序流動,培育一批世界一流的創新載體和頂尖科技企業研發中心,成為世界級的科研樞紐,有力支撐粵港澳大灣區國際科技創新中心廣深港科技創新走廊建設。
《規劃》從4個方面部署了主要任務:一是協同香港推動國際科技創新,推動深港雙方園區協同發展,支持港澳高校優勢學科發展能級躍升,聯手打造國際一流科技創新平台。二是建設具有國際競爭力的產業中試轉化基地,推動新一代信息技術產業突破發展,支持先進生物醫藥技術創新應用,加快佈局人工智能與數字經濟發展前沿領域。三是構建國際化的科技創新體制機制,便利科研人員進出,實施貨物分線管理,創新科研相關資金跨境流動監管,探索國際互聯網數據跨境安全有序流動,加快建立更高水平的知識產權保護制度,建立高度便利的市場準入制度。四是打造匯聚全球智慧的科技合作平台,深化國際交流與合作,構築國際創新人才港,完善全方位科研服務,塑造國際化高品質的科研生活社區。
《規劃》要求,統籌推進深圳園區重大事項、重大政策和重大項目等。各有關部門要結合職能加大指導和支持力度,及時研究解決合作區在體制機制創新、政策措施細化和重大項目建設等方面的困難問題。國家發展改革委要會同有關部門加強統籌協調,跟蹤督促規劃任務貫徹落實,適時組織開展評估。廣東省要將深圳園區作為全省深化改革擴大開放的前沿陣地和試驗平台,做好各項指導支持工作。深圳市要落實主體責任,全力抓好深圳園區建設各項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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