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歲警員涉訛稱沒有向銀行或財務機構貸款,詐騙香港警察儲蓄互助社(儲蓄互助社)向他批出2筆貸款共逾14萬元,他今日(26日)遭廉署落案起訴欺詐,獲准保釋至本周四(28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答辯。

被告林俊杰,47歲,案發時為警員,亦是儲蓄互助社社員。他被控2項欺詐罪,指他分別於2021年2月及10月,在向儲蓄互助社申請貸款時,訛稱自己沒有向其他銀行或財務機構申請任何貸款,並意圖詐騙而誘使儲蓄互助社向他批出2筆貸款共逾14萬元。

廉署接獲警方轉介的貪污投訴後展開調查,發現被告申請上述2筆貸款時,已欠下1間銀行及3間財務機構未償還貸款最少共約125萬元。如儲蓄互助社知悉2份相關貸款申請表內的資料為虛假或不完整,便不會批出被告的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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