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歲失婚婦人在2016至2018年因誤信「網上情人」,以自行簽發支票及謊報資金去向的方式,盜取親弟公司逾2000萬元,再把所有錢轉帳予「網上情人」,她其後向親弟自首而揭發事件。她今於高等法院承認兩項盜竊罪,法官張慧玲指本案歷時20個月,涉及嚴重違反誠信,被告有婚姻失敗的悲慘歷史,令她誤墮網上情緣騙案,事件亦令被告與家人關係破裂,相信她一輩子也會背負羞恥和愧疚感生活,考慮她及早認罪後判囚6年。

法官張慧玲判刑時指,62歲被告陳美玲中三畢業,事發後改為任職家庭傭工,她曾經歷丈夫不忠及不支付贍養費,最終離婚收場。她在Facebook認識一名叫Kelvin的男子後,Kelvin扮作其情人並承諾會娶她為妻子,又稱他在馬來西亞將獲得巨額遺產,但事先需要資金周轉。被告把40萬元儲蓄、向銀行借貸的90萬元,在親弟公司盜取的逾2005萬元均交給Kelvin,她深信Kelvin會還錢及迎娶她。她在2018年向親弟自首,沒有能力還款予親弟,並於同年宣告破產。辯方指被告為人善良孝順,因孤獨而成為網上情緣騙案的受害者,她雖盜取親弟金錢,但在事件中沒有任何個人得益,她主動招認並與警方合作,提供線索協助警方起回涉案80萬元,亦將在明年出庭頂證一名涉嫌洗黑錢的被告。

張官續指,受害人影響報告顯示,被告親弟因本案而對被告失去信心,而他本身打算利用涉案逾2000萬元作退休移民之用,但本案令計劃暫時落空,亦影響到其兒子婚禮籌備所需資金,他另為了繼續營運公司,需申請按揭貸款,形容遭受巨大經濟損失對他帶來極大壓力。被告身為受害人的親姐,代親弟公司處理財政,雖然被告是因誤信「網上情人」而犯案,但即使是為了現實情人而盜取金錢,做法亦不能接受。本案涉及嚴重違反誠信,令被告與家人關係破裂,影響到被告與親弟的精神健康,相信她一輩子也會背負著羞恥和愧疚。

辯方指案件延誤令被告飽受煎熬,要求可獲3個月刑期扣減,但張官認為大部分時間是因為辯方申請押後與控方商討,要求把涉案金額由約3000萬元減至約2000萬元,有利於被告判刑。而且儘管被告曾以網上情緣騙案受害人身份報警並協助調查,但現時未能確定她出庭頂證涉洗黑錢的被告會否讓她獲得額外的刑期扣減。

案情指,被告的親弟為進匯策略(國際)有限公司的唯一董事,被告自公司在1999年成立起,便負責處理公司的行政、財政、文書工作,被告在2001年起獲授權成為公司銀行戶口簽署人,有權自行為公司簽發支票,全公司只有被告及其親弟是公司銀行戶口簽署人。被告在2018年2月告知親弟,她從公司戶口拿取了2500萬元供個人使用,簽署聲明並離職,親弟在2018年8月報警處理。被告在2019年3月被捕,她在警誡下承認她隱瞞親弟拿取了公司逾2000萬元。

被告在錄影會面時透露,她專責管理親弟公司的銀行戶口,管有公司支票簿及印章,可自行簽發支票從公司戶口提取金錢。她承認涉案金錢均是由她自行簽發支票所獲取,已在親弟見證下簽署聲明承認挪用公司營運資金。她承認她在2016年7月至2018年2月期間,自行簽發116張公司支票,盜取了公司逾2005萬元,她亦謊報該116筆交易是支付給親弟或並不存在的供應商。

法庭記者:劉曉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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