綽號「泰龍」的新義安頭目李泰龍,2009年在尖沙咀香格里拉酒店外遭仇家伏擊斬死。綽號「紋身忠」的和勝和頭目梁國忠事隔十年後回港自首,被控一項謀殺罪,案件今於高等法院開審。控方開案陳詞透露,梁國忠是斬死「泰龍」事件的主腦,他在2006年被「泰龍」爆樽扑頭致頭頸流血,3年後安排手下伺機報復,但他曾向手下說:「唔好斬啲重要部位」。而他殺害「泰龍」後乘搭走私快艇「大飛」離港,事隔十年亦是乘「大飛」偷渡回港,在律師陪同下到灣仔警署自首。案件明續。

現年54歲的男被告梁國忠被控於2009年8月4日,在香港連同李蘊剛、勞展宏、李鎮江及其他人,謀殺41歲男子李泰龍。

手下遇襲 「泰龍」爆樽「紋身忠」

控方開案陳詞指,2006年7月23日,綽號「紋身忠」的和勝和頭目梁國忠身處於尖沙咀「80年代酒吧」,綽號「泰龍」的新義安頭目李泰龍連同其跟班亦到該酒吧飲酒玩樂,豈知雙方起爭執後大打出手,「泰龍」的手下兼朋友文沛盈受襲,「泰龍」便拿威士忌瓶打向「紋身忠」,令「紋身忠」頭頸流血,遂帶同跟班「走佬」。「紋身忠」被送院進行手術治理後兩日便出院,但他頭頸仍有疤痕,和勝和便加派人手欲找出「泰龍」,「泰龍」最終被警方拘捕。

「泰龍」酒店外遭車撞刀劈重傷斃命

直至2009年8月4日,「泰龍」、文沛盈及兩名女子乘車前往尖沙咀香格里拉酒店,文沛盈下車後,突傳來很大的響軚聲,隨即發現「泰龍」已遭一輛七人車高速撞倒,頭部撼地,有3名戴口罩及鴨舌帽的男子手持長刀狂斬「泰龍」,當時有另外兩名男子在旁監督情況,以確保復仇計劃成功執行,及後匪徒全部逃離現場。「泰龍」被送院搶救後不治,法醫指「泰龍」的死因是腦傷及砍傷等多重傷勢,以及頭傷所致的急性腦功能障礙。而事隔十年後,「紋身忠」在2020年1月21日帶同律師到灣仔警署自首。

「紋身忠」曾交帶手下「唔好斬啲重要部分」

本案特赦證人、前和勝和成員林家俊將出庭講述「紋身忠」如何參與兇案,林當日收到吳奕彤「五筒」的來電,要求林與同黨乘車到樂群街公園,當時楊文廷「傻佬庭」、梁國忠「紋身忠」、蘇啟文「蘇啟」、「五筒」、「波仔」、「剛仔」和「貓仔」等八人在場討論復仇計劃,「貓仔」指:「唔好斬頭。唔好斬頸。唔好斬大動脈」,眾人點頭表示明白,「紋身忠」亦指:「唔好斬啲重要部分」。林私下問「五筒」知道他們會「去斬『泰龍』」,「五筒」叫林不用擔心,林奉命到涉案現場「睇水」後,毋須持刀或參與襲擊,林及後便會收到報酬。

復仇計劃參與者將出庭作供

和勝和的三架車案發時駛至尖沙咀香格里拉酒店附近,「貓仔」所駕駛的七人車撞倒「泰龍」落地,「蘇啟」、「五筒」、「波仔」便下車拿刀狂斬「泰龍」。控方將傳召特赦證人林家俊及文沛盈、法醫、DNA及指紋專家出庭作供,雖然「紋身忠」並非斬死「泰龍」的3名刀手之一,但他是涉案殺人計劃的主腦,確保殺人計劃圓滿進行。

「紋身忠」案發前離港 控方指他期間偷渡返港

「紋身忠」聲稱他案發當日有不在場證據,控方則指入境處紀錄顯示「紋身忠」在案發三日前(2009年8月1日)透過落馬洲口岸離港,但「紋身忠」在案發當日乘搭走私快艇「大飛」回港參與監督本案,殺害「泰龍」後再乘「大飛」離港,事隔十年後「紋身忠」亦沒有在入境時被截停,控方認為「紋身忠」在自首前乘「大飛」回港,尋找法律意見後,才在律師陪同下到灣仔警署自首。

法庭記者:劉曉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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