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歲內地男商人前年8月在本港機場,結識了一名內地女子,數日後於酒店午膳期間,邀請女子到其房間為手機充電,期間以陽具貼向女方面部。經審訊後,6女1男陪審團一致裁定男商人企圖強姦罪脫,以5比2大比數裁定非禮罪成,辯方今午在高等法院求情指被告因本案滯留在港,妻子需照顧兒子擱置癌症手術,被告更於昨日裁決前喪母,終身抱憾。被告還押至本月26日判刑,以待索取事主心理評估報告。
辯方求情指54歲被告韋德恩畢業於內地大學,與家人及3子同住北京,任職商人,開設建築房屋材料工廠,月入不穩定,約10萬元人民幣,案發時夫妻2人均已持有香港永久居民身份證,原打算來港為3子辦理申請,數日後再返回內地。辯方續指被告患有高血壓、心臟病及糖尿病,其妻子近來確診癌症,原已排期接受手術治療,惟被告因本案留港,故需獨力照顧3名兒子,未能抽空故擱置手術,被告母親更於昨日裁決前逝世,被告無法送終,終身抱憾。辯方又指案中被告雖然在床上騎坐36歲事主身上,以陽具貼向事主臉龐,惟不涉暴力,事主沒有傷勢,被告亦沒有預謀或違反誠信。
控方早前開案陳詞指,被告韋德恩和事主X素未謀面,2022年8月15日一同乘飛機抵港,在機場檢疫等候區期間,被告主動搭話請教如何安裝應用程式及使用健康碼,惟事主亦未能協助。其後2人乘穿梭巴士及輪候的士時再次碰面,順道同車前往上環,被告交代自己在美已婚,育有兒女,為香港永久居民,以半退休狀態任職商人,事主則稱自稱任職醫療工作,欲請教如何在內地打交道開拓市場,2人相約3日後在被告下榻旺角希爾頓花園酒店中菜廳午膳。
8月18日用膳期間,事主由於電話電量不足,打算返回自己酒店充電,被告反建議到被告酒店房間充電,繼續談天,事主遂順應其意。由於被告使用華為手機,事主使用iPhone ,被告沒有適用充電線,故進入房間後由被告先充電,並著酒店職員取來iPhone充電線。等待之際事主動身打算離開時,酒店職員送來充電線,事主開門接過,惟不知何故仍無法充電,事主遂再次起身打算離開。
此時被告將事主按倒在床,強吻對方身體包括胸部,吸吮乳頭,脫下雙方內褲,嘗試將陽具插入陰道。事主表明不願意,又指「有大姨媽」,被告回應指不介意,沒有停手。事主竭力避免,被告稱「我們玩別的」,以手指插入陰道,事主扭動身體反抗,被告再改以陽具貼著事主臉部。事主終表明「要報警」時,被告才停下手來指「我尊重你」。事主穿回衣服,向被告指「沒想過你是這樣的人」,被告回應「真是沒有意思,大家都是成年人玩玩而已,在美國那麼久,這些不是很正常嗎?」事主反駁「你找別的女孩」。
事主到酒店大堂後,由酒店職員協助報警,警方到場拘捕被告。案發房間床上染有事主血跡,經化驗後事主胸部口水樣本、裙外層正面、毛衣、胸圍及內褲上均有2人混合DNA,被告內褲前方褲襠血跡含事主DNA。
案件編號:HCCC238/2023
法庭記者:陳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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