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公署早前落案起訴一名報館廣告部前助理總經理,控告他涉嫌向下屬索賄。被告又涉嫌於其中兩名下屬取得活動贊助,並獲公司發放佣金後向二人收賄共約88,000元,昨日(2月6日)被加控5貪污罪名。案件將於明日(2月8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訊及轉介區域法院。

胡桁誌,又名胡智衡,43歲,香港商報(商報)廣告部前助理總經理,去年3月被控3項串謀使代理人索取利益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1)(a)條和《刑事罪行條例》第159A條。

廉署獲律政司進一步法律意見後,昨日加控他5項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1)(a)條。

新增的5項控罪指,胡桁誌涉嫌於2020年1月至2022年1月期間,從兩名商報銷售代表收受5筆賄款共約88,000元,以協助2人取得活動贊助。

胡桁誌早前被控3項控罪,指他涉嫌串謀上述其中1名銷售代表,向另外兩名銷售代表索取3筆賄款共約35,000元,以協助對方取得活動贊助,但遭拒絕。

案發期間,該4名銷售代表為4項活動獲取多筆贊助費共逾350萬元。

同案被告李國維及敖錦輝,同為商報前銷售代表,早前承認共6項罪名,即5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及一項串謀使代理人索取利益。案件押後至3月6日提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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