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利保險前區域總監被指串謀2名下線保險經理,以虛假顧客購買保單,並虛報保單的經辦代理,以詐騙宏利向各人發放佣金及獎金共約100萬元。前總監否認一項串謀詐騙罪,今於區域法院受審。控方開案陳詞指,被告因業績未如理想但又欲晉升為區域總監,要求下屬製造假保單,否則終止下屬合約,其後為免涉案保單失效,更到銀行借貸以繳交53萬後續保費。
開案陳詞指,54歲被告林福源2002年加入宏利,2018年1月由高級總監升為區域總監,田德浩為高級分行經理,隸屬被告分區,田下線為譚文燦。2017年6月,被告在內部會議中,向下線經理表示欲成為區域總監,要求田「打飛」,即找「人頭」向宏利作虛假保單申請,而該些「人頭」不用支付保費,被告向田承諾會支付投保保費,另特別提及譚業績不理想,要求田叫譚協助把計劃付諸實行。
被告其後又向田表示,若譚無法改善業績,便終止其合約,在被告施壓下,田同意說服譚參與。譚與田會面後同意此事,田稱會「搵客」填寫投保申請書,但以譚名義向宏利投交保單,並指譚可「保住份工」,但表示譚需要把獲發佣金交予他。
被告指示田安排購買「赤霞珠終身壽險計劃」,並要求在12月底前向宏利提交,以助被告賺取年終花紅和晉升,被告又把30萬現金交予田作保費,要求譚和田把佣金全數退還給他。田其後聯絡舊同事等要求以他們名義投保。
最終產生10份投保申請日期為12月8日至29日的保單,但並非由申請人親自簽署,另被告在其中9份保險顧問報告簽名。
2018年3月4日,其中一份涉案保單因欠繳失效,被告向田表示宏利會把保單續保率低的保險代理解僱,因此餘下9份不可失效,被告指示把9份保單轉為保額較低及供款年期較長,好讓他有能力負擔,被告更向田表示要向銀行借款方有能力繳交保費。被告其後向銀行申請1百萬私人貸款,田把被告的支票兑現53萬繳保費。
被告於2018年1月晉升為區域總監,收到312萬年終花紅;就10份虛假保單,宏利支付了上線經理管理佣金及獎金共約34萬,以及向譚和田發放經辦代理佣金及上線經理管理佣金共逾75萬元。而各份保單因欠款而陸續失效。
2022年3月,田和譚承認串謀詐騙,田另認5項偽造文書罪,2人分別被判囚37個月和1年。
案件編號:DCCC 441/2022
法庭記者:蘇芷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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