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及救護人員行動分秒必爭,消防處晚上在社交專頁撰文,表示為讓有需要人士盡快得到幫助,市民你我都可出一分力,協助為緊急車輛同救援人員開路,讓他們可以更快到達事故現場救人。
消防處籲市民助緊急車輛開路。消防處facebook圖片
處方又提醒,根據《消防條例》,任何人在無合理辯解的情況下抗拒、阻撓或阻延消防處人員執行職責,即屬犯罪,可處罰款港幣1萬元及監禁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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