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名男子涉在前年12月於荃錦公路高速駕駛、多次跨越車道上的連續雙白線,曾引致對線車輛急煞,5人被控賽車、沒有第三者保險罪,他們早前承認賽車的交替控罪危險駕駛罪。裁判官陳炳宙今於粉嶺裁判法院就危駕罪,分別判1人入獄3個月;另1人監禁8周,緩刑1年,及罰款8,000元;其餘3人被判240小時社會服務令。5名被告並分別停牌一至兩年,需修讀駕駛改進課程。
各被告分別為32歲商人蔡坤華、42歲曾錦輝、40歲商人劉永阜、30歲貨車司機孫百禧、43歲地盤工人袁永雄,被控於2022年12月10日,在新界八鄉荃錦公路未經警務處處長書面同意而參與車輛間在道路上的速度或競賽;5人另各被控1項沒有第三者保險罪。就危駕罪,蔡、曾及袁被判處240小時社服令、停牌1年,劉被判囚8星期緩刑1年、罰款8000元、停牌1年,而孫則被判囚3個月、停牌2年。
承認案情指,在2022年12月10日約凌晨12時,5名被名駕駛私家車到雷公田村一個小巴站集合,其後依次出發駛向荃灣方向。行車期間,各人互相追逐,而車輛的行車順序亦因此有所改變,蔡坤華曾「Uturn」切線,孫百禧亦曾嘗試超越劉永阜,最後他們再駛回八鄉。在12時25分,5名被告再高速駛經荃錦公路往荃灣去,期間不斷跨越兩條行車線上的連續雙白線,以致對線一輛白色私家車需急煞以避免碰撞。在12時32分,警方在雷公田村小巴站截停5名被告。
整個過程中,5名被告分別越線6次至13次不等,他們於翌年1月10日被捕。調查發現,蔡坤華在案發前一天透過WhatsApp邀請曾錦輝及劉永阜一同駕車外出,劉及後再邀請孫百禧出席,而袁永雄則認識孫。
案件編號:FLCC50/2023
本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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