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齡介乎15至21歲的10名青少年涉聯群結隊禁錮14歲女童,有人毆打、掌摑女童,又將女童帶到廁格拍攝裸照,3名涉案女生早前承認襲擊及非法禁錮罪,今於區域法院法官葉佐文席前確認答辯,其餘7名被告否認控罪受審,預計控方明天將讀出承認事實。
3名女被告蘇佩儀(16歲)、L.Y(15歲)、湯焯霖(16歲),承認襲擊他人致造成身體傷害及非法禁錮罪,勒索罪獲法庭存檔。法官將3人的求情程序押後待其他被告審訊後於10月30日進行。
指稱X偷鑽石頸鏈要求賠償兼向X動粗
蘇、L.Y、湯承認案情指,X於2022年4月18日應湯的邀請前往馬頭圍邨,湯和蘇把X帶入水仙樓休憩處,X見到5男3女,當中有人指稱X偷去價值2萬的鑽石頸鏈,然後有人拿走X的電話及袋。期間L.Y掌摑X面頰十多次,湯亦對X掌摑、拳打腹部、手踭打背、拉扯頭髮等。當中有人又指稱X取了其500元,便自行在X袋中拿走500元。
該伙人又指控X偷取頸鏈要求X賠償1萬元,雖然X否認偷竊,但擔心繼續被打便回覆需時籌錢。
帶進廁格拍裸照並發送予其他人
該伙人其後前往天光道網球場,5名女子把X帶進廁格,為X拍攝裸照以威脅她不要報警,蘇和L.Y把X的連身裙拉至腳部位置,在全身赤裸下,蘇用手機拍攝約4張X的正面裸照。
X的叔叔發現其傷勢及事情因由後報警。蘇在警誠下稱原本不認識X,其他在場的男子們有錄下毆打過程,男子們要求證明拍了裸照,最後裸照被發送至其中一男子的女朋友處,然後蘇刪除了該些照片。
其餘7人否認襲擊、禁錮、刑恐等罪受審。
同案被告呂秉毅(21歲)、黃煒舜(17歲)、Y.H(15歲)、曹焱(16歲)、朱栢朗(19歲)、甘俊希(17歲)、鄧子祥(20歲)被控於2022年4月18日與另外9人在土瓜灣馬頭圍邨水仙樓休憩處襲擊X;並同日將X非法及損害性地禁錮,並在違反她意願下將她羈留;並於4月18日約至4月30日期間以恫嚇方式不當地要求x交出港幣1萬元。
呂、黃、Y.H、曹、朱、甘及鄧亦被控刑事恐嚇罪,即拍攝X的裸照及發布該等X的裸照,意圖導致該X不作出她在法律上有權作出的作為,即向警方報案;鄧另被控偷竊現金港幣500元,而該筆款項為屬於X的財產。除被告甘俊希還柙,其餘被告續准保釋。
案件編號:DCCC915/2022
法庭記者:蘇芷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