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於2019年11月封鎖理大後,網上有人反包圍警方防線,逾千示威者於油麻地一帶先後向警方投擲至少251枚汽油彈。其中2名被捕男子否認暴動罪,受審被裁定罪成。法官謝沈智慧今於區域法院批評2人口惠而實不至,定罪後才宣稱有悔意,居港逾10年的39歲尼泊爾籍被告求情指心臟有問題,法官謝沈智慧不另減刑,判2人監禁5年。警方記招交代當日圍捕的213人中,200人暴動罪成,當中餘下8人候判。
本案27歲被告潘曉東任室內設計助理及居港逾10年的39歲尼泊爾籍被告Pun Dhan Bahadur,早前被裁定於2019年11月18日油麻地彌敦道近窩打老道交界參與暴動。辯方早前已向法庭呈交書面求情陳辭,今日沒有額外補充。
官指兩被告定罪後才宣稱有悔意 不為此減刑
法官謝沈智慧判刑時同意2名被告在案中沒有號召、帶領或鼓吹他人參與暴動,亦沒有干犯暴動罪以外其他控罪,惟考慮到案情嚴重等,以5年監禁為量刑起點。法官謝沈智慧引述辯方求情指,潘曉東修畢室內設計高級文憑,今年初因本案離任室內設計助理,前僱主、家人、朋友異口同聲,讚揚潘曉東善良謙虛,沉著冷靜。辯方又指本案至今耗時4年多,潘曉東一直飽受精神困擾,現已深刻反省,加上審訊中同意大部分控方案情,冀法庭輕判。
辯方又曾求情指Pun Dhan Bahadur 在鄉村成長大,出身寒微,一直在尼泊爾務農協助父母,2008年來港後任職地盤,積極參與和捐獻尼泊爾群體活動。辯方遂指Pun Dhan Bahadur 2013年應父母之命,與陌生女子結婚,2017年確診心臟病患,需定期複診和用藥,一旦病情惡化或引致心臟衰竭。法官謝沈智慧批評被告口惠而實不至,定罪後才宣稱有悔意,由於案中無其他減刑因素,故各囚5年。
被定罪200人中尚餘8人未判刑
東九龍總區公眾活動調查組高級督察潘崇禮庭外記招交代,案發當日警方圍捕的213人悉數被控暴動罪,分拆成17宗案件,是日為第16宗案件判刑,案中其餘6人認罪去年判囚41至45個月。潘崇禮又指213人中,現有200人暴動罪成,當中181人判囚29至64個月,11人判入教導所,8人候判。潘崇禮重申市民享有言論集會自由,惟必須遵守法律,警方絕不容忍違法暴力行為。
控方開案陳詞指,11月18日晚有示威者在彌敦道至加士居道一帶聚集,不斷向警方投擲物品。其後過千人在彌敦道近窩打老道交界堵路,示威者無視警方警告,排陣面向警方,以雨傘遮擋催淚彈並回擲,更投擲至少251枚汽油彈,行車道火光熊熊。被告潘曉東被捕時穿白色T裇、黑色褲、黑口罩,並攜有黑手套:PUN DHAN BAHADUR穿灰色T恤及長褲、黑色拖鞋。
案件編號:DCCC789/2020
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