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不少港人移居日本,經營管理簽證為其中之一的途徑,然而有在日港人YouTuber小聰接受《星島頭條》訪問,指控早年以「雞蛋仔美食車」在日本做生意的港人夫婦,以「香港人幫香港人」為名,提供一條龍移日服務,但有申請者表示疑似被騙,最終離開日本。
根據身在日本的香港YouTuber小聰分享,早年在日本以經營管理簽證落戶的一對港人夫婦,當年以經營「雞蛋仔美食車」為名,高調地分享移日經驗。其後他們更透過美食車加盟店,以「香港人幫香港人」為名,提供一條龍經營美食車移居日本套餐,成功吸引不少有意移日港人參加。
由於小聰剛好認識其中一位疑似中招苦主Ken,經了解後,懷疑中了美食車加盟騙局,目前這名申請者,雖然曾登陸日本,但現已離開,選擇二次移民英國。他亦透露,現時另有相關疑似被騙人士正對美食車夫婦採取法律行動。
小聰表示,美食車夫婦提供的一條龍服務,收費大約70萬港元,當中包括代為成立公司、購買及改裝美食車,亦包括申請營業許可、租借中央廚房5年等,另外亦包括聘請一名臨時日本員工,以及申請者及家人的簽證申請費用。
逼苦主狂申請各地營業牌照 賺取9成差價
然而遞交經營管理簽證申請後才是惡夢開始,由於經營美食車需要地區營業牌照及食品衛生責任者資格,美食車夫婦在未經申請者許可下,為Ken額外申請多一個地區營業牌照,聲稱對經營簽證有用,要求事主額外繳交多20萬日圓(約1萬港元)費用。
已移居日本4年、平時會接受港人移日諮詢的小聰提醒,在日本的保健所自行申請牌照,只需2萬日圓(約1,000港元),事實上只要去到區內保健所,就有職員教申請人填寫資料及須提供文件,過程十分簡單,不用代辦也能輕易完成。
其後該對美食車夫婦更變本加厲,再遊說Ken申請多個不同地區的營業牌照,嘗試再向他收取每個牌照20萬日圓的費用。以此推算,這對夫婦可就每個牌照多賺18萬日圓(約9,000港元)差價,然而由於Ken所有申請文件及個人資料都在他們手上,又急於成功移民日本,半推半就下無奈就範。
小聰認為申請者被建議申請這麼多地區營業牌照,其實用途不大,因為短時間內,根本沒理由跨市跨縣做生意,或能迅速擴張至多個地區營業,申請這些牌照似乎不合乎成本效益,這對夫婦明顯有巧立名目收費之嫌。
至於食品衛生責任者資格方面,小聰指,申請者須花一天時間上堂,便可獲得資格;而經營美食車,根據日本保健所的文件列明,美食車主要是水箱設備,但只要符合條件就可獲得牌照。
中央廚房無法使用
疑似中招的Ken簽署了的一條龍合約,當中有列明70萬港元費用包括租借中央廚房5年,但事主在成功入境日本後提議參觀中央廚房,但遭該對夫婦拒絕,後來更變臉說,中央廚房設備純粹是借作申請牌照而已,就連中央廚房地址都沒有提供。
Ken後來才明白,申請美食車營業牌照根本不須要中央廚房牌照,而其後他查出位於琦玉縣所謂的「中央廚房」,該實體店根本沒有營運,而只是一間辦公室,更在疫情期間成功申請日本政府的補助金和支援金。
一家四口需分開申請
至於簽證方面,該對夫婦又跟Ken訛稱,日本入境局轉了「新玩法」,需要該名申請者一個人先入境,然後隔三個月才可以申請子女入境,再過三個月再申請太太入境。由於事主覺得不合理,最終另找了一名行政書士(獲日本政府許可的法律專業人士)處理申請,為一家四口一次過申請簽證入境,最終才揭發該對夫婦連串不合理的移日申請手法。
本報曾嘗試聯絡相關美食車夫婦,但截稿前仍無法獲得回應。
經營管理簽證申請要求
日本開放外國人申請的「經營管理簽證」只需要符合以下4個要求,其一,投資日本的資本金為500萬日圓(約25萬港元)以上,投資項目則不限;其二,有明確的可持續性的事業內容;其三,在日本擁有固定的經營場所;其四,申請人需持有經營權。
FMI至匯投資行政總裁及創始合夥人李丹翔表示,申請經營管理簽證其實並不困難,但是日本政府不養懶人,申請者必須可以生存到。
他指開一間日本公司的費用大約50萬日圓(約2.5萬港元),如果是太太加兩個小孩,加上開公司大約120萬日圓(約6.1萬港元),基本上就可以申請經營簽證。
經營管理簽證續簽 淨利潤逾500萬日圓
他又指,最好是申請者的生意每年有淨利潤及成為稅務居民,有交稅代表對日本有貢獻。一般而言,申請成功後,會批出一年簽證,如果申請建議書令日本政府覺得生意有風險,或者繳交資料不足,或會批出3至6個月簽證。至於日後續簽方面,如是個人申請者,每年淨利潤最好在500萬日圓(約25萬港元)或以上;如是一家四口大概是600萬日圓(約30萬港元)。
李丹翔指,公司要真正有營運,而且生意最好是有增長,可以養活自己。日本政府在續簽方面,會根據公司營運批出1至5年的簽證。
其實早年亦有一宗關於投資移民日本的騙案事件,位於日本東京的廣東粥餐廳疑以投資移民為名,誘騙投資者參與。受害者在一些訪問中透露,他們原本被高額回報的承諾所吸引,加上為了取得定居日本的簽證,於是投資加盟該粥店,但最終該餐廳在收取了投資款項後,未能履行合約承諾的移民及投資回報,甚至拒絕負責,事件最後亦不了了之。
對於上述事件,李丹翔指美食車加盟,不論是賣雞蛋仔或賣粥,其實只是「換湯不換藥」,但是美食車是否可以換來500萬日圓的淨利潤,從而獲得續簽機會,值得申請者思考。
另外,他亦指,申請經營管理簽證不存在一家人需要分開申請,或分開到埗日本的情況。
小聰亦提醒,一般申請者一開始沒有日本逗留資格,故無法開設銀行戶口,在申請經營管理簽證時要將資本金500萬日圓(約25萬港元)停泊在行政書士手中,以證明申請者有足夠實力在日本經營一盤生意,其後才會退還所有款項。他叮囑千萬不要將資金存在其他人的戶口中,因為有心「呃錢」的人,或會侵吞其資本金。
另外,他又指申請移日的港人最好懂得日文,因為至少不會被騙,懂得睇文件及資料,才有主導權,亦不要盲目相信經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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