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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域法院今天裁定《立場新聞》涉「串謀發布及/或複製煽動刊物罪」案件的三名被告罪名成立,特區政府回應指涉案全數被定罪,正好彰顯公義,任何人或組織煽動仇恨,作出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都必然難逃法網,其惡行必定受到應有的懲治。 

斥《立場新聞》完全罔顧客觀事實

政府發言人指,從法庭裁決理由可見,《立場新聞》完全罔顧客觀事實,違背國際人權公約所強調新聞從業員必須遵守的特別責任和義務,可見個別罔顧事實的傳媒組織及用心歹毒的反中亂港分子、外國政客和組織指稱裁決「打壓」新聞自由的說法完全站不住腳。又指有關人士和組織將煽動仇恨的言行歪曲成「新聞工作」,才是「對香港專業新聞從業員的最大侮辱」。 

立場新聞案今天裁決。何健勇攝
立場新聞案今天裁決。何健勇攝
立場新聞案今天裁決。何健勇攝
立場新聞案今天裁決。何健勇攝
立場新聞案今天裁決。何健勇攝
立場新聞案今天裁決。何健勇攝
立場新聞案今天裁決。何健勇攝
立場新聞案今天裁決。何健勇攝
鍾沛權。何健勇攝
鍾沛權。何健勇攝

發言人強調,包括新聞工作在內的香港市民一如既往,可以自由作出基於事實的評論或批評,及依法享有和行使新聞和言論自由,毋須擔心會誤墮法網。 
    
發言人又重申,特區有維護國家安全的憲制責任。特區政府在這方面有法必依,會繼續堅決、果斷、嚴正執法,全力有效防範、制止和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