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銀前聯席董事林忠耀以假帳戶騙取客戶存款,被裁定盜竊等罪成,判囚7年。證監會表示,終身禁止林忠耀重投業界。

證監:林忠耀非發牌適當人選

證監指,此決定原因是林被判刑事罪名成立,促使該會認為他並非獲發牌或註冊以進行受規管活動的適當人選。

法庭在去年11月7日裁定林忠耀兩項盜竊罪及兩項處理已知道或相信為代表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的財產罪罪名成立,判處其監禁7年。

2020年將客戶款項轉向個人帳戶

案情指,於2020年3月13日至10月27日期間,林在負責監督瑞銀一個項目以便向過往交易中被多收費用的客戶進行賠償時,利用了接達瑞銀系統的權限,竄改項目下的正確收款人資料,及向其個人帳戶或為其一己私利轉帳至少46筆款項,涉及合共187.5萬美元(約1,463萬港元)。

法庭亦裁定,於2020年3月至12月期間,多個由林控制的銀行帳戶曾收到來自瑞銀及其他來源的現金存款,當中相當大部分的款項在短時間內被轉走,而相關款項均與林從瑞銀竊取的款項有關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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