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女子涉5年前以2,000元人民幣賄賂一名銀行職員,要求職員協助重啟其公司戶口。涉案女子上月中回港時被捕,今晨並遭廉署落案起訴賄賂罪,她暫獲廉署准予保釋,案件周三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

李蓉,38歲,中晟科技(香港)有限公司(中晟科技)董事兼股東,被控一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

廉署早前接獲貪污投訴遂展開調查,發現被告在2013年在香港上海滙豐銀行有限公司(滙豐銀行)為自己持有的中晟科技開設一個商業綜合戶口。該戶口於2015年起,因連續十個月以上沒有任何交易而被滙豐銀行系統轉為「不動戶口」。

在2019年7月,被告從電話查詢得知該戶口正處於「不動戶口」狀態,遂親身到滙豐銀行尖沙咀中小企中心分行,辦理戶口重啟手續。由於被告未能提供有關的公司文件進行審查程序,戶口重啟手續未能即日完成。被告與處理其申請的銀行職員交換了通訊方式後離開分行,並其後離開香港。

被告涉嫌於2019年8月5日,透過通訊程式,向上述職員提供人民幣2,000元,希望該名職員可提供協助,令重啟中晟科技的戶口可順利進行。該名職員沒有接受該筆款項,並即時把事件向上級滙報。被告於2024年8月中再度來港時被捕,今早遭廉署落案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