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歲妄想型精神分裂症男患者,疑因幻聽而妄想被鄰居噪音滋擾,3年前拿刀衝出走廊狂砍八旬鄰居逾45刀,更斬斷鄰居兩拇指,鄰居最終傷重不治。男患者今於高等法院以「減責神志失常」為基礎承認誤殺罪,案情透露他不滿樓上及隔壁鄰居噪音問題逾一年,而萌生欲殺死住在隔壁單位任何一人的想法。案件押後至9月30日(星期一)進行求情及判刑,期間為被告索取背景報告及兩份精神科醫生報告,以檢視是否判處醫院令。

以「減責神志失常」為基礎認誤殺罪

被告何世宇原被控於2021年9月27日,在新界沙田馬鞍山恒安村恒山樓1905室與1906室外走廊謀殺黃杏林。何否認謀殺罪,在控方同意下改為承認因減責神志失常而誤殺罪。控方指被告年少時曾為黑社會成員,小學畢業後從未工作,曾有襲襲他人的案底;辯方表示本案為悲劇事件,被告冀向死者家屬誠心致歉。

案發日突持刀斬殺鄰居兩斷指留走廊

案情指,被告自2018年確診患精神分裂症,案發時與母親同住於馬鞍山恒安村恒山樓1906室,黃杏林與其妻子則住在1905室。黃在案發當日離家準備外出購物,經過被告單位時被告突然持刀衝出走廊,從後不斷斬向黃的頭肩背位置,黃的左右拇指被斬斷留在走廊,黃的妻子及兩名鄰居目擊事件。

警誡下稱不堪鄰居發出噪音盛怒下斬人

被告行兇後直接乘的士到威爾斯親王醫院,向護士承認他精神狀態不佳,可能傷害了他人,他被捕後在警誡下承認鄰居發出的噪音激怒他拿刀斬死黃。被告憶述他當時從屋內見到黃經過走廊已被惹怒,他變得情緒激動,便入廚房拿刀衝出單位,不斷斬向黃的頭肩背,黃動手抵抗時被斬下左右拇指。他解釋其樓上及隔壁鄰居每日發出噪音,情況持續逾一年,他受噪音刺激而暴怒失控,令他萌生想殺害隔壁任何一位鄰居的想法。

醫生診斷被告患妄想型精神分裂症等

黃送院期間心搏驟停致體循環衰竭,本身患缺血性心臟病加快失血影響,送院後被證實死亡。法醫斷定黃因身上最少45處被斬傷,以致失血過多不治,分析傷口時辨識到黃案發時清醒並試圖防禦。數名精神科醫生診斷被告患有妄想型精神分裂症、幻聽及偏執型妄想症。

案件編號:HCCC422/2023
法庭記者:劉曉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