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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物及衞生局表示,鑑於疫情發展以及抗疫策略,政府會在未來一段時間繼續需要維持並加強用以落實社交距離措施的有關法律框架,以透過不同的社交距離措施,在市民逐步恢復社交及經濟活動的同時,避免疫情反彈。政府今日就《預防及控制疾病(規定及指示)(業務及處所)規例》(第599F章)、《預防及控制疾病(禁止羣組聚集)規例》(第599G章),及《預防及控制疾病(佩戴口罩)規例》(第599I章)下的修訂、指示及指明刊憲。

為加強第599F章下發出的指示的執法效力,修訂第599G章,令第599F章所規管處所內的羣組聚集,只有在參與者遵守第599F章下發出的指示中有關聚集的規定及限制時,方可在第599G章下獲豁免,否則參與者可根據第599G章被票控。有關修訂於今年9月30日起生效。

為釐清第599F章下「體育處所」的涵義,修訂第599F章,闡明「體育處所」指設計上供用作並在當其時用作體育活動的處所。有關修訂於今年9月30日起生效。

在今年10月2日至8日的7日期間內,大致上繼續維持就餐飲處所及表列處所的規定及限制,包括繼續禁止進行衞生風險較高的活動或暫停開放衞生風險較高的設施,包括跳舞活動、蒸汽浴、桑拿設施及波波池等。另外,為讓市民有更多機會運動,以保障身心健康,讓大眾有強健的體魄繼續應對疫情,最新指示容許市民在體育處所進行隊際運動,人數上限按該隊際運動項目可以多於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