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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應曾有食肆感染群組爆發,港府要求餐飲處所於本月30日前,將食肆座位間鮮風輸送量達每小時換氣6次,或安裝空氣淨化設備作為替代,以減低傳播風險。食環署成立食肆換氣量規定工作小組協助食肆落實措施,小組今日就食肆換氣量的規定公布指引。

指引建議食肆換氣量若未達標,應聘請註冊承辦商改善,或清潔濾網、調整風扇速度、加大新鮮空氣入口等。若換氣量不可能達到標準,食肆可安裝符合規定的空氣淨化設備,如加裝紫外線C技術 (UV-C) 設備等。

指引分為多個部分,包括基本原理、換氣量計算方程式、提升換氣量的可行方法、符合指定規格的空氣淨化設備作為替代方案的理據、如何界定符合指定規格的標準、安裝/使用/維修/保養時就電工、屋宇裝備及消防等方面必須留心及依循的安全要點、登記程序及張貼告示細節、通風承辦商工序;及工作步驟流程圖等。

工作小組主席源栢樑認為,指引有助餐飲處所負責人及通風設備承辦商,選擇切合其情況的具功能效益及成本效益的達標方案,以順利履行有關規定,從而保障員工、顧客及公眾的健康,並鞏固市民對惠顧餐飲處所的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