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隊內部傳出處方通知警員可自行決定是否接種新冠病毒疫苗,但顧及人員健康及疫情感染風險,無接種疫苗的人員需每兩周進行一次檢測,部門亦會便利有關安排。若無合理理由不作測試,或受到紀律處分。

公務員事務局指,由5月31日起,政府會為特定組別的前線政府僱員實施「以接種疫苗取代定期檢測」安排。各局或部門會制定一份前線人員名單,涵蓋定期履行執法、視察及調查職務中與市民有頻繁及密切接觸的人員,或需參與高風險工作的政府僱員,並「強烈鼓勵」他們接種疫苗。當局亦會為接種人員提供便利,包括容許在上班時間接種,接種後亦可申請假期休息等。當局強調,接種疫苗是在公務員的知情同意下進行,預約接種亦由他們自行安排。

警方則指,警隊十分鼓勵人員自願參與疫苗接種計劃, 以保障員工個人及他們服務的市民健康和履行公民義務。警方正全力配合政府有關安排,以便進一步保障前線人員的健康。